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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O 20258 镁锂合金 锂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(Magnesiumlithiumal- 4 分类 4.1 产品分类 产品的牌号、状态和尺寸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 4.2 产品标记 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、标准编号、牌号、状态、规格的顺序表示。 示例1:AZ41M牌号、H112状态、厚度为30mm、宽度为1000mm、长度为1500mm的板材,标记为: 示例2:AZ31B牌号、O状态、厚度为0.50mm、宽度为250mm的带材,标记为: 5 要求 5.1 化学成分 牌号LZ91N、LA93M、LA93Z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要求,其他牌号化学成分应符合GB/T 3499、 GB/T 5153的规定。 5.2 尺寸偏差 5.2.1 产品厚度、宽度和长度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当需方要求单向偏差时,应在订货单(或合 同)中注明,其允许偏差值为表中数值的2倍。 5.4 外观质量 5.4.1 表面应清洁。不应有腐蚀、裂边、表面裂纹、分层、起皮、压折及其他影响使用的缺陷。 5.4.2 表面可存在不超出板材厚度允许偏差的擦伤、划伤、凹痕、印痕和修理痕迹等缺陷。 6 试验方法 6.1 化学成分 6.1.1 除LZ91N、LA93M、LA93Z外其他合金板、带材的化学成分分析及仲裁按GB/T 13748(所有部 分)规定的方法进行。 6.1.2 LZ91N、LA93M、LA93Z合金板、带材的除Li元素外的化学成分分析及仲裁按GB/T 13748(所 有部分)规定的方法进行,Li元素的化学成分分析及仲裁按ISO 20258规定的方法进行。 6.1.3 板、带材的化学成分取样应符合GB/T 17432的规定。 6.1.4 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,数值修约规则按GB/T 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,修约数位应与 GB/T 3499、GB/T 5153及表2中规定的极限数位一致。 6.2 尺寸偏差 6.2.1 厚度用精度为0.01mm的千分尺或相同精度的测量工具进行测量,板材应在长边距板角不小于 115mm,距板材边缘不小于20mm的范围内进行测量;带材应在端头中部测量其厚度。 6.2.2 长度及宽度用精度为1mm的钢卷尺或相同精度的测量工具测量。 6.2.3 测量不平度时应将板材自由放在平台上,测量板与平台的间隙,一张板片有几个波浪存在时,应 测量其中最大的一个波浪高度。边缘波浪可用塞尺等测量工具进行测量。 6.2.4 尺寸测量值不应修约。 6.3 力学性能 6.3.1 板材的室温拉伸试验按GB/T 16865规定的方法进行。 6.3.2 板材的室温压缩试验按GB/T 7314规定的方法进行。 6.4 外观质量 在自然散射光下,目视或使用测量工具检查外观质量。 7 检验规则 7.1 检查和验收 7.1.1 板、带材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,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及订货单(或合同)的规定,并 填写质量证明书。 7.1.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。如检验结果与本文件及订货单(或合同)的规 定不符时,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,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。属于外观质量或外形尺寸的异议,应在收 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;属于其他要求的异议,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。如需仲裁,应 由供需双方在需方共同取样或协商确定。 7.2 组批 板、带材应成批提交验收,每批应由同一牌号、状态和规格组成,批重不限。 7.3 检验项目 产品的检验项目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,见表6。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 a)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的试制定型鉴定; b) 产品的原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 c) 产品停产后,恢复生产时; d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 e) 连续二年未进行型式检验时; f) 需方要求时[在订货单(或合同)中注明]。 7.4 取样 产品取样应符合表7的规定。 8.1 标志 8.1.1 产品标志 检验合格的板、带材上应有标志,其上应注明: a) 牌号; b) 状态; c) 规格; d) 批号(板号)。 8.1.2 包装箱标志 每个包装箱的两端应有标志,其上应注明: a) 供方名称; b) 牌号; c) 状态; d) 规格; e) 批号和净重; f) 本文件编号。 8.2 包装 8.2.1 板材用木箱包装,包装箱应干燥;箱内板垛上下各垫两层浸油纸;整个板垛应用塑料布或防潮纸 包裹,不应使板材裸露。 8.2.2 带材的包装依照GB/T 32792的规定执行。 8.2.3 每箱中应有装箱单,其上注明: a) 供方名称; b) 牌号; c) 状态; d) 规格和批号; e) 数量和净重; f) 本文件编号; g) 包装日期。 8.3 运输和贮存 8.3.1 产品的运输物应清洁、干燥、无污染物;在运输时应进行雨雪防护,保证包装箱不被浸蚀;不应与 化学活性物质、潮湿性材料及易燃物品同装一车运输;在搬运时应采取合适的装卸方式防止将包装箱(物)损坏。 8.3.2 需方收到产品后,应及时保管在:清洁、干燥、无腐蚀性气氛,无雨雪侵入,无化学活性物质、潮湿 性材料及易燃物品的库房内。应在10日内检查产品有无腐蚀现象并组织验收。对长期存放的板材应 定期进行防腐处理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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